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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Time:2020-03-02
为建立健全我院留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主要涉及范围
(一)人身意外伤亡事件: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和安全事故(如:火灾、偷盗、车祸、天然气中毒等)造成的留学生人身伤亡事件以及自杀身亡事件等。
(二)医疗卫生事件:在校留学生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其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留学生群体性事件。
(四)其它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如因国与国之间的矛盾等政治原因引起的敌视行为与纠纷或宗教纠纷等)。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处理突发事件要本着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态度,不能互相推诿。
(二)逐级报告原则:老师、同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校国际处(→国际处领导→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
(三)统一指挥、层层落实原则:国际教育学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国际处、保卫处、卫生保健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及时妥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四)外事归口管理原则: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归口管理外事工作,国际教育学院协作处理。
三、组织管理
国际教育学院成立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员:学院老师、辅导员、宿舍管理员
四、报告程序
凡发生留学生突发事件,按照本应急预案逐级报告的原则上报。学院老师、学生及其他人员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人员赶往现场,及时处理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院领导报告校国际处,然后国际处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学校领导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包括:省教育厅国际处、三亚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等。同时,如若必要,学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联系留学生所属国驻华使领馆、担保人、留学生家属等,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五、报告方式与内容
留学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和续报两种。
(一)初报
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可用电话直接报告校国际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二)续报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国际教育学院随时上报,在初报的基础上书面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六、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际教育学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积极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如发生留学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由学校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留学生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并请其协助,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善后处理。
如遇发生与留学生相关的重大政治、宗教事件,由学校立即按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并协助外专、外交、公安、安全、教育、宗教等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对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向上级部门迅速报告相关进展及处理结果。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应高度重视留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应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觉,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三)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加强与学校国际处及其他部门的联系,保证各种方式的联络畅通。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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